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将“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作为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其中的一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索证和备案的管理,也是采配加工中心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更好地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采配加工中心一直以来积极做好食品添加剂索证和备案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中心在原有基础上对我校使用食品添加剂项目进行了统计更新。目前,我校餐饮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干酵母、明矾、麦琅、小苏打等品种。中心在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过程中,严把“二关”。一是严把生产资质关。认真审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不得进货。二是严把产品质量关。认真审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及近期抽查检验报告,没有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的不得进货。同时,定期与食品卫生监督所沟通交流,做好备案工作。
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以及在临安市食品卫生监督所的支持和指导下, 截止目前,中心已对食堂使用的添加剂进行备案,这些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规格、供货商情况完全处于有效的监督监控之中,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而进一步保障了我校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