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浙江农林大学后勤集团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物资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对诸暨校区2016年后勤物资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浙农林大后勤诸暨〔2016〕1号
二、招商类别
编号
| 类别名称
| 数量
| 编号
| 类别名称
| 数量
|
001
| 杂粮类
| 1
| 010
| 速食类
| 1
|
002
| 水产类
| 1
| 011
| 年糕面条类
| 1
|
003
| 鲜禽类
| 1
| 012
| 乳品类
| 1
|
004
| 禽蛋类
| 1
| 013
| 维修材料类
| 1
|
005
| 酱菜类
| 1
| 014
| 易耗类
| 1
|
006
| 干货类
| 2
| 015
| 调味品类
| 1
|
007
| 蔬菜类
| 2
| 016
| 冻禽类
| 2
|
008
| 鲜肉类
| 1
| 017
| 冻猪副类
| 1
|
009
| 水果类
| 1
| 018
| 冻半成品、冻水产
| 1
|
三、报名商家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2.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五证合一按新规定执行);
3.能提供本商家正规税务发票和银行对公账号开户许可证;
4.服从招商人管理,认可招商人定价体系;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规模、专业技术能力和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7.具备抗风险能力,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具有较强应对能力;
8.安全、卫生、环保等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
9.招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索证材料
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五证合一按新规定执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要求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行业的证件,代理投标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现场报名。
2.招商人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购买招商文件,按不同类别收取招商文件工本费,每个类别收取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商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诸暨市暨阳街道浙江农林大学诸暨校区行政楼108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75)87760717
七、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诸暨市暨阳街道浙江农林大学诸暨校区行政楼108办公室,逾期送达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八、开标地点及时间
浙江农林大学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106会议室,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招商监督电话:(0575)87761890。
十、解释权:本招标公告内容由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浙江农林大学后勤集团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