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浙江农林大学后勤集团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物资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通过公开招商,确定资信好、技术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厨房设备厂家、经销商改造食堂保温台。欢迎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的、具有保温台安装改造资质的专业保温台改造单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农林大后勤诸暨〔2016〕2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有意向的专业单位请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现场报名。
2.招商人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现场收取报名费、资料费计200元(售后不退)。
六、招商报名及现场勘查
报名地点:诸暨市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行政楼108办公室。
勘查地点:暨阳学院食堂
联系人:胡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75-87760717
七、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13点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诸暨市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行政楼108办公室,逾期送达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八、招商监督电话:0575-87761890。
九、解释权:本招标公告内容由浙江农林大学后勤集团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浙江农林大学后勤集团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