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物资采购招投标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校园生活垃圾(除建筑垃圾、实验室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污水系统管理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农林大后勤诸暨招标〔2024〕3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服务要求等):
项目名称 |
数量 |
合作期限 |
最高限价 |
简要要求 |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校园生活 垃圾清运及污水系统管理项目 |
1家 |
2年 |
21.78万元/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诸暨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垃圾清运作业相应内容或资质、并正常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事业单位;
2.有良好的生活垃圾处理、清运能力,投标人须有贰辆以上完全密闭的垃圾压缩车(投标文件里须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日期: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行政楼104-2室。
3.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线上报名的,由报名商家将报名资料发采购人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商家须缴纳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并上传缴费凭证到指定邮箱后,由采购人统一发招标文件至报名人邮箱;招标文件费用须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并备注为:暨阳学院生活垃圾清运及污水管理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
4.报名邮箱:zjcg@zafu.edu.cn。
5.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所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3日下午17:00:00前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交纳并到帐(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诸暨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农林大学诸暨校区食堂
账 号:3300165633505302964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至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
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行政楼104-2室;
投标人应按规定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行政楼106室。
十一、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3666630156
报名联系人:陈老师,报名联系方法:18067679019
监督电话:0571-63741234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为方便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可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邮寄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浦阳路77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行政楼104-2室陈杨仁收,电话:1806767901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jcg@zafu.edu.cn,以便查收)。
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2)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评审现场如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等,向投标人发送澄清、说明等通知,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作出澄清、说明等。
十三、招商公告解释权
本招商公告内容由浙江农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诸暨校区后勤服务部(浙江吴越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农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诸暨服务部
浙江吴越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