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吴越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校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合作经营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四、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11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合作模式 |
简要概况 |
浙江农林大学校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合作经营项目 |
1家 |
按每月实际营业额的68%提取管理费 |
负责采购人指定场地内充电桩硬件、电缆等设备投入及日常运维;采购人提供场地及场地内所有设备的电费。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七、安装点位、台数及收费标准
序号 |
具体位置 |
计划安装充电桩台数 |
收费标准 |
1 |
D区学生宿舍楼地下停车场 |
4 |
参照现有充电桩收费标准:1.00元/KWH |
2 |
教8地下停车场 |
3 |
合计 |
7 |
备注:若实际使用超过以上数量的,按实际数收取管理费。若中途校园其他点位需要增加充电桩,经双方协商后,管理费按中标价格及实际投入使用时间计算。 |
八、申请理由
1.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采购人现有学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管理平台软件提供方和运行维保服务单位。自合作开展以来,该批充电桩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运行稳定,性能良好。
2.继续选择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合作单位,有利于确保售后服务的一致性与及时性,快速响应充电桩故障维修、设备升级等需求,保障校园充电设施稳定运行。同时,学校师生对该公司的设备使用已较为熟悉,能够更便捷、高效地使用充电桩。
3.该公司与高校合作较多,有丰富的校内运营经验,能够结合校园不同区域的新能源汽车使用频率、充电需求分布等实际情况,为后续校园其他点位可能增加的充电桩提供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布局建议,进一步优化校园充电网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九、拟定供应商
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意见。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571-63742555
十二、监督电话:0571-63741234
十三、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浙江吴越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