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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启用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4  作者:  审核:     编辑:   点击量: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实现校园内统一的身份认证,方便师生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 经2019年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审定,《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9〕145号)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林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原有已办理的校园一卡通与管理办法一致者,可继续使用;原有已办理的校园一卡通与管理办法不一致者,即日起改变功能、限制充值,原卡内金额可继续消费至用完为止,也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办事大厅办理功能变更和撤户退款等业务。

校园卡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