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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上报闲置、报废等固定资产(耐用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10-18  作者:None  审核:     编辑:   点击量:

集团公司下属各部门、参股公司:

根据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每年一度的资产清查将在年底进行。为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进行,要求公司各部门对不需使用、不能使用、闲置、报废的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进行清查登记,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集中处理。清各部门认真填制报表(附样表),于2005年10月30日前以邮件方式报送给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员金剑萍。

报闲置、报废等固定资产(耐用品)登记表

集团公司办公室

200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