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公寓供电时间从即日起调整如下:
1、平时供电至24:00;
2、第二天为休息日的,供电时间推迟至次日凌晨1:00;
3、夏季下限气温超过26℃时(临安气象台发布),实行通宵供电;
4、法定节假日,实行通宵供电。
学校重申,学生必须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学工部·学生处
200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