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便于对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安全考虑,经研究,决定对寒假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住宿时间、地点:
1、时间:2005年1月24日—2月20日;
2、地点:男生:C5,女生:C3;
二、申请集中住宿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2、学生所在学院同意;
3、后勤集团住宿中心安排。
三、申请截止时间:1月16日。
四、集中住宿期间水电费自理。
五、自1月24日起,除上述学生宿舍楼外,其余学生宿舍楼均实行封楼,中途返校学生一般不另行安排住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先履行有关手续后,再到住宿中心登记、集中住宿。
附: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
学生处、后勤集团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