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后勤改革、转变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集团公司决定将学校公共维修项目进行集团公司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共维修区域
衣锦校区、东湖校区、葡萄园生活区(不含学生宿舍、食堂及东湖校区教工楼)之公共部位。
二、公共维修类别
水、电、木、玻璃(不含专业仪器、家用电器、办公电器设备等)原样性维修复。
三、公共维修时间
时间为一年,即自2004年7月1日起至2005年6月30日止。一年后若考核合格,则可协商延期。
四、公共维修费用核定及考核基准维修费
集团公司公共维修费基准费用为26万元,结合投标方的让利最终确定公共维修费用。同时预留核定总费用的10%作为考核费用后,按月考核拔给。
五、投标方需安排不少于3名公司在编员工工作,安排的在编员工享受集团公司创业人员待遇。
六、投标资格
投标方须是集团公司员工组建的创业公司、在编员工若干人(3-5名)组成的小组或在编员工个人。
七、招投标地点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
八、发标书时间
2004年6月15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04年6月17日下午5:00
十、开标和评标
6月18日,由集团公司组织相应招标小组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方。
十一、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十二、联系电话:0571-63742011
监督电话:0571-63742015
浙江林学院后勤集团公司
200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