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各部门:
接校保卫处通知,为认真落实我校二○○四年交通安全校园的创建工作,结合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创建交通安全校园活动的有关要求,保卫处要求校内公、私机动车辆及持有驾驶证的师生员工都必须填写机动车辆、驾驶证登记表。现请公司持有驾驶证的员工于4月18日前到人力资源部江珍处登记。
附件:浙江林学院机动车辆登记表、浙江林学院驾驶证登记表.doc
产业后勤集团公司
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