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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年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2-27  作者:None  审核:     编辑:   点击量:

各有关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

根据临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年检的通知》(临财会[2004]15号)的精神,现将我校会计从业资格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临安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人员。

二、年检时间

以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所提示的年检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办理。

三、年检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0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红色);

3、200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绿色);

4、杭州市会计从业资格年检表,年检表需经所在单位(包括兼职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年检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学校计财处不统一办理年检手续,杭州市会计从业资格年检表可到计财处综合管理科领取。

年检地点:临天路150号,临安市财政局二楼会计管理科(三),

联系电话:63713332、63700723。

计 财 处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