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试用期综合考评结果,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徐华拟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员工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下属各部门或员工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反映以上员工所存在的问题及是否同意转正(地址:人力资源部,E-mail:0600@woye.cn,电话:63748797)。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公司和转正人员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6月12日起到14日下午5:00止。
浙江林学院产业后勤集团公司办公室
二00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