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规定,经试用期综合表现考评,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吴晓华、金剑萍、查武俊、盛中辉四名员工拟转为劳动合同制正式员工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员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下属各部门或员工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反映转正员工所存在的问题及是否同意其转正(地址:综合部,Email:0500@,电话:63748765或63748797)。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公司和转正人员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1月9日起到11日下午5:00止。
二00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