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在全国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但同时也给高校后勤部门带来了责任和压力,促使高校后勤的管理者不断开拓工作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来解决面临劳动用工所存在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高校后勤有超过50%是编制外合同工。由于编制外合同工的流动性大,学校每年要招聘大量的编制外合同工人员进入学校,还需要派专人负责招聘用人的工作。我们北京工业大学后勤每年流动人员200余人,招人用人成为服务保保障的难点,即使双方有劳动协议或合同,由于学校后勤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很难拴心留人,造成有合同学校无法执行,往往是年青的在学校练技术,熟练后就飞走了,使学校成了免费的培训中心,只有编制外合同工先辞退学校,如果学校先辞退他们时,会带来一系列劳动纠纷,给用人单位增加了很多工作难度。
由于高校后勤用工的流动性大,新招的编制外合同工人员,分别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岗位,即使同一地区或地方某一职业高中或培训机构,他们到高校后还不能马上就能胜任高校后勤的服务工作和岗位,还需要进行细统的培训,才能适应不断要求更高水平的后勤服务,牵动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这对于本来工作时间就很紧张的后勤显得力不从心。
高校后勤的服务,实际上是人员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的比拼,要创建高校一流的后勤服务,必须要具备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必须有专业的管理人才和专业的技术人才,后勤的人才不是通过一次或两次培训都成形成的,是一个时间和技术的积垒,如果一个服务单位成天忙着招人用人搞培训,那么他用服务保障工作是很难提高和完成,没有素质的军队和边训练边打仗的军队都是打不了胜仗的。总是在不断招人培训人的后勤是做不到一流的服务保障。高校后勤需要有一支稳定的有技术力量的团队充实到我们服务工作中来。随着高校后勤改革不断深入和后勤服务的快速发展,高校后勤用工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有益探索偿试高校后勤劳务派遣用工,我们认为是目前促进高校后勤管理工作创新最有效的方式。
当前,在我国用工方式上兴起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即劳务派遣。在企业中,劳务派遣能使企业人事管理简捷,降低管理成本支出,在派遣期间发现人才,重点培养,留住英才,为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高校后勤要向企业化管理学习,就要探索和偿试劳务派遣在高校后勤的运用。兴利除弊,学习地方企业的先进管理,解决好学校后勤劳务派遣的不足,我学校人事处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益性劳务派遣工作的通知》,对我校劳务派遣范围、政策及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等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从编制外合同工在学校工作年限分为三个人员段(满10年、10内、返聘人员)进行组织实施。学校人事处重点建立健全“三方协议”和“六项管理制度”,即: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员工及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集团)三方互签协议。制度主要包括:派遣资格审查制度、优质服务制度、上岗考核制度、资料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和定期回访制度等。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和杜绝劳务派遣纠纷,保障劳务派遣业务的良性有序发展。为保证劳务派遣工作有序进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2010年10月至12月,北工大后勤服务集团在学校领导和人事处支持下,对集团编制外合同工进行劳务派遣制度。经过两个多月努力,此项工作圆满结束,共有452名合同工实施了劳务派遣。目前,此项制度实施两个月以来,初步完成了合同工用工机制的平稳过渡,为后勤服务集团的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勤改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